发布时间:2024-11-16 20:01:44 来源: sp20241116
万周
“我们这里有精选的几只股票,推荐您了解下呢!”接到这通电话后,厦门市民老杨很生气,直接挂断电话,把来电号码拉入“黑名单”。让老杨想不通的是,现在的骚扰电话都像“长了眼”一样,对自己的需求“了如指掌”。而这一切,皆源于不久前老杨下载了一款炒股软件。(1月11日《新华每日电讯》)
现实生活中,像老杨这样前脚刚下载某款炒股App,后脚就能接到各种荐股推销电话的人不在少数。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运用,不法商家利用“机器人”能够更加精准地向用户拨打骚扰电话。当“长了眼”的骚扰电话开始野蛮生长,如何规制这一乱象,构建良好的商业推销电话行业生态,已成为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。
《民法典》规定,个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规定,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。商家不分时段精准向消费者拨打骚扰电话,既是对消费者安宁权的侵犯,也是对其个人信息的不正当使用,这种做法已经踩踏了法律红线。
有人认为,面对商家“长了眼”的骚扰电话,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维权。然而,由于诉讼维权耗时长、维权成本较高,不少消费者权衡之下还是会选择放弃。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商家拨打骚扰电话的侵权成本却很低,即使消费者胜诉,其赔偿数额不过是所得收益的九牛一毛。也正因此,虽然近年来消费者对骚扰电话的投诉居高不下,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治理措施,但电话骚扰现象依然难得到根本性遏制。
商家对消费者信息“了如指掌”,而且反复向消费者拨打骚扰电话,除了违法成本低、技术防范不到位外,还因为个人信息没有加固好管理安全锁。尽管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网已较为严密,监管执法和司法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,但不论是公共管理机构还是商业机构,对所采集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,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安全管理不足的短板。
治理“长了眼”的骚扰电话,不能仅寄望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监管的单兵突进,还需要坚持源头导向,筑牢个人信息保护“防火墙”。对此,在鼓励支持消费者维权、降低维权成本、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、严格落实电话运营主体责任的同时,监管部门还应秉承法治思维,督促采集个人信息的机构,主动把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的管理纳入法治框架,构建起依法管理与依法追责相得益彰的个人信息管理安全格局。
当然,消费者也要时刻绷紧个人信息保护思想弦,处处注意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。比如,在网络注册账号、留下联系方式等信息时,要注意是否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,并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。同时在各种消费场景中,认真阅读隐私条款或者协议内容,看清楚勾选协议内有关个人信息使用权限等内容,从源头降低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。如此,才能真正有效堵塞个人信息管理漏洞,促使骚扰电话的治理实现标本兼治。
【编辑:房家梁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