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雨来袭,老人从古宅平安搬离

发布时间:2024-07-09 07:15:15 来源: sp20240709

“王法官,谢谢你的协调与指导,虽然暴雨没停,但我的焦虑停了。”6月25日,面对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溪口人民法庭负责人王淑娟,龙游县大街乡某村村干部老徐坦言,“纠纷一解决,村里的压力减轻不少。”

原来,自6月进入雨季以来,龙游县出现多次强降水天气,有关部门相继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、雷电黄色预警、暴雨橙色预警等提醒。该村位于龙游县南部海拔150米至700米的半山区,遭遇强降雨容易引发相关地质灾害。村子里又以老年人居多,为妥善维护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,在5月初村干部就进行了巡防,开展提醒、教育等工作。

村内有一处百年历史的古宅,年过花甲的卢某、赖某夫妇居住于此已有20余年。虽古宅登记在村委会名下,但村委会考虑两人经济情况,平日里对古宅保护、管理有方,且在游客前来参观时提供一些服务与指引,因此默许二人长期居住。

巡防中,村干部发现该房产因年久失修毁损程度逐渐严重,前期也出现过周围树木倒下砸中房屋的情况,且此处靠近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点,对人员生命安全存在威胁,便要求二人搬离,但二老以居住习惯和对古宅有感情为由,拒绝搬离。

村干部多次上门,并向二人送达了搬离通知书,都无济于事。无奈之下,2024年6月19日,村干部来到村里的共享法庭,寻求网格法官帮助。

“法官,他们俩占用村委会房产,村里是不是可以起诉?另外,村里已经向其送达了搬离通知书,他们自己不愿搬走,假如发生了意外,我们不用承担责任吧?”一直好心劝说的村干部感到焦虑,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。

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王淑娟认为,村委会与二老因搬离古宅产生矛盾,看似是一起普通的返还原物纠纷,可一旦通过诉讼解决,势必会加剧两位老人的抵抗情绪。另外,诉讼周期相对较长,一旦在这过程中发生意外,无论对村委会还是二老自身,都是不利的。眼下,最重要的不是“诉不诉”的问题,而是“搬不搬”的问题。为此,王淑娟决定与村干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。

次日,王淑娟便与村干部、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一起来到古宅,实地察看了房屋现状。房梁出现肉眼可见的弯曲、开裂,屋顶多处漏水,部分家具用防水的塑料布罩着,已经达到“危房”的程度。

“我们说过很多次了,不搬!”面对来访,二老显得有些不耐烦。

为确保调解能顺利进行,王淑娟先与二老聊起了家常,在关心的话语中,二人逐渐放下了警觉,细说了自身情况。原来二老在邻近镇上还有一套住房,但是因为更喜欢乡村生活氛围,又重新回到了老家。

“现在生活条件好,更要注意防范各方面风险,多多享福。这里太危险了,必须赶紧搬到安全的地方去。”王淑娟等人一边强调,一边拿出手机,给二人播放了强降雨的危害视频、预警发布的相关标准,希望能引起二人的重视。

“我们一直住在这,把这当成自己家,这么多年来前前后后翻修也花了近万元,舍不得走。”卢某的一番话,让王淑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。

她决定开展“背对背”调解,先把村干部拉至一旁,询问其是否知晓修缮事宜。村干部直言不讳:“这种程度的老房子,如果不修缮的话,确实是没法住人的,但是具体花了多少钱不清楚。”

随后,王淑娟又向二老询问具体修缮金额,但因缺乏证据意识,老人家并未留存相关票据。王淑娟接着解释了物权、无因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,用通俗的语言介绍了物权人和管理人的权利义务。与此同时,村里也加紧讨论修缮费用的标准与限额。

“钱都好商量,现在最重要的是要远离危险。”在法官、村干部、庭务主任持续劝说下,二老终于同意搬离古宅,接受了村委会基于管理和修缮给予的适当补偿。

签完调解协议后的村干部如释重负,表示下一步要将古宅修缮项目报给主管部门审批,争取更多修缮经费,把古宅好好传承下去,打造成村里的特色品牌。

案件结束了,但司法服务仍在持续跟进。王淑娟意识到,人民法庭在基层防汛工作中大有可为,她与同事们主动加入了乡镇、村社的安全宣传管理群,为防汛、应急等相关工作提供更多法律方面的指引与帮助。(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雷汪振 祝芸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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